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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_在儒家学说中孝为伦理道德之首,子曰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2-04-21 11: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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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儒学认为「三无」为不孝,应处五刑

在《孝经》的「五刑章」中,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孔子认为,在当时社会的三千条三罪行中,不孝为最严重的罪行。理应根据五刑,视情节受到刑罚。

五刑分墨、劓、剕、宫、大辟。所谓墨刑,是在罪犯的脸上做个记号,就像现在人纹身,终生洗刷不掉;劓刑,是把罪犯的鼻子割掉一块,比墨刑更惨忍;剕刑,是砍掉罪犯的脚,使人残废;宫刑,是让罪犯失去生殖的能力;大辟,就是极刑,斩首或者绞死。

不孝之罪分为三种。首罪是「要君者无上」,对上不忠,谓之无天。次罪为「非圣人者无法」,谓之无法。再次罪是「非孝者无亲」。古代之所以把「要君者无上」列为三千罪名之首,是因为古代君王就是天子,对君王的尊敬犹如敬天,故而要挟非礼君上者就是无天,就会胁迫君主,假传圣旨,犯上作乱;就会目空一切,结党营私,另立山头。把「非圣人者无法」列为次罪,是因为圣人的教导都是本性本善的行为规范和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这些法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故而非圣人者就是无法。

如果无视或否定圣人的教训,就会目无法纪,渺视规矩,胆大妄为;就会使人心无所依从,引发社会动荡不安。在我国传统的廉政文化中,对要君无上者和非圣人无法者,一般都定为大辟,处于极刑。显见,这是“禁区”,是不能愈越的“雷池”,是行孝者绝对不能触摸的“高压线”。 再罪是「非孝者无亲」,因为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元,不孝敬老人,不尊重长辈,无视孝悌者,就是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根源,谓之无亲。 所以,孔子将无天、无法、无亲这三罪谓之三恶,并警示这三恶为「大乱之道」,是引发社会动荡的恶廇。一日不除,天下难宁。

2、佛教认为不持「五戒」为不孝,堕于地狱

在「戒孝章」佛曰:「五戒,始一曰不杀,次二曰不盗,次三曰不邪淫,次四曰不妄言,次五曰不饮酒。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是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是五者,有一不修,则弃其身,辱其亲,不亦不孝乎?」五戒中,第一是不杀,第二是不盗,第三是不邪淫,第四是不妄言,第五是不饮酒。

不杀就是仁,不盗就是义,不邪淫就是礼,不饮酒就是智,不妄言就是信。能够做到五戒,就可以成为人材,荣显双亲,这就是孝。五戒中,如果有一条未做到,不仅本人没有好结果,而且连累双亲受辱,这就是不孝。

对于不孝如何处罚,在「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中,有如下精辟的描述。「不孝之人,身坏命终,堕于阿鼻无间地狱。此大地狱,纵广八万由旬,四面铁城,周围罗网;其地亦铁,盛火洞然,猛烈火烧,雷奔电烁,烊烔铁汁,浇灌罪人,铜狗铁蛇,恒吐烟火,焚烧煮炙,脂膏焦燃,苦痛哀哉,难堪难忍。钩竿枪槊,铁锵铁串,铁槌铁戟,剑树刀轮,如雨如云,空中而下,或斩或刺,苦罚罪人,历劫受殃,无时暂歇。又令更入余诸地狱,头戴火盆,铁车碾身,纵横驶过,肠肚分裂,骨肉焦烂,一日之中,千生万死,受如是苦,皆因前身忤逆不孝,故获斯罪」。忤逆不孝父母的人,命终时就会堕入地狱去受苦刑。

此地狱纵横长广有八万由旬之大,四周高围铁城,上面紧扣罗网。在铁质地面上,通彻的燃烧着猛火,雷声霹雳,闪电不断。地狱里的夜叉鬼将铜铁烊化,浇灌在罪人的身上;铜狗铁蛇吐出烟火,不断地焚烧煮炙着罪人,将罪人体内的脂肪膏油燃烧焦烂,苦痛哀哭,难以忍受。同时在半空中还挂有大钩竿和尖枪长矛,不时刺杀罪人。

狱中槌声铿锵,铁器连串,铁槌和尖枪铁戟,满空飞驰,剑树和轮刀利器,如雨如云,苦惨的刑罚着罪人。接着又令这些罪人,继续接受其它苦刑,或头上顶火盆,或铁车纵横碾压而过,致使罪人的肠肚碎裂,骨肉烧焦腐烂。在一日内,须经无数次的苦刑,他们之所以会受到如此凄惨的苦刑,皆是因为生前忤逆不孝所致。

在《孝论》的「原孝章」佛教诫:「天地与孝同理也,鬼神与孝同灵也。故天地鬼神,不可以不孝求,不可以诈孝欺」。意思是说,天地与孝理相同,鬼神与孝灵相通。对不孝之人和诈孝行为,不仅天地难容,而且鬼神不饶。

3、道教认为「九亏」为不孝,魔煞祸侵

在「辩亲章」中帝君阐述了孝有「九亏」,这「九亏」几乎囊括了道士守身做事的方方面面,若有一亏,则为不孝。「我孝父母,不敬叔伯,不敬祖曾,于孝有亏。我孝父母,不爱子孙,不敦宗族,于孝有亏。我孝父母,不和姻娅,不睦乡党,于孝有亏。我孝父母,不忠君上,不信师友,于孝有亏。我孝父母,不爱人民,不恤物命,于孝有亏。我孝父母,不敬天地,不敬三光,不敬神祗,于孝有亏。我孝父母,不敬圣贤,不远邪佞,于孝有亏。我孝父母,财色妄贪,不顾性命,知过不改,见善不为,于孝有亏。淫毒妇女,破人名节,于孝有亏」。

对不孝者的处罚,帝君在「孝感章」警示有三。一是「不孝之子,百行莫赎;至孝之家,万劫可消。不孝之子,天地不容,雷霆怒殛,魔煞祸侵」。不孝的子女,百种善行都不能救赎他的罪过;如是至孝人家,则万般劫难都能消除。如是不孝子女,则天地不容,遭雷霆怒击,魔鬼恶煞用各种灾祸予以侵袭。二是「抑知冥狱,首重子逆。阎罗本慈,人自罪犯,多致不孝,自罹冥法。人尽能孝,多致善行,地狱自空。一节之孝,冥必登记,在在超生」。

地狱首先重责忤逆之罪。阎罗王本来是慈悲的,一旦有人胆敢犯罪,屡致不孝,就会触犯冥界律法,自投落网。如果人人都能尽孝,多行善事,地狱自然形同虚设。人在世上的每一孝行,冥神必会逐一登记,处处咒语。三是「天鉴不可欺,祸福时昭报」。上天鉴察不可欺瞒,祸福报应时常昭显。

道教认为,孝道能产生的种种神奇感应,为天地鬼神所敬重,天地以此为据,降授福禄灾祸。尽孝可以使自己超度成仙,免于沉沦苦海,宗亲父母亦可获得解脱。不尽孝天地不容,则雷霆怒殛,魔煞祸侵,且「天鉴不可欺,祸福时昭报」。以此劝导世人尽孝行善,以期天地和谐,家国安宁。

7儒、释、道的孝道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各不同

1、儒学的《孝经》被历代统治者视为治国宝典

首先,《孝经》在历史上享有无与伦比的地位。因为《孝经》共十八章,就有十五章在讲孝治天下,「孝治」作为主旨贯穿于全部经文。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把《孝经》视作治国的宝典,将以孝治国作为政治实施纲领,大力倡导孝道。汉文帝曾用《孝经》来考核官员,在晚唐时,《孝经》被列为《十二经》,宋朝列为《十三经》,并作为科举考试的学科和选拔人才的标准。

历代有近二十个皇帝为《孝经》作过注释。如东晋元帝著过《孝经传》;南北朝梁武帝著过《孝经义疏》;唐玄宗著过《孝经注疏》,并刻于石碑之上,以流传后世;宋太宗、宋高宗二帝把《孝经》刻、写出来赐给大臣,作为奖赏;就连非汉族的清顺治、康熙、雍正三帝,也分别著过《孝经注》、《孝经衍义》、《孝经集注》。康熙诏请百官做的《御定孝经衍义》,还录入《四库全书》、《四库荟要》。

孔子自己说:「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曾国藩也曾讲:「读尽天下书,无非一孝字」,他把《孝经》发给每个将士,用以激发士兵的作战斗志。孙中山先生也说:《孝经》所讲到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得这么完全。

其次,《孝经》的历史价值独有千秋。此价值可归纳为「四个首次」。一是首次把孝道提到神圣高度。在「三才章」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就是说,奉行孝道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自然法则和客观规律,并且在「感应章」强调,「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无所不通」,进一步阐明,孝道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二是首次将孝纳入伦理道德范畴。在「开宗明义章」中,子曰:「夫孝,德之本也」,儒学认为孝既是家庭、家族伦理,也是社会政治伦理。孝既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社会伦理道德基础。三是首次提出移孝为忠。在「圣治章」中,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在「广扬名章」中,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

意为父亲对于子女,既有为父之亲,也有为君之尊。慈亲讲爱,严君讲敬。儿女从小养成孝敬,成人后自然忠君。自古忠臣出孝门,在家为孝子,出外为忠臣。四是首次提出以孝治天下。孔子在首章「开宗明义」就指出:「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这个「至德要道」,指的就是孝道。由于先帝深懂孝敬的至妙之道,把孝道作为执政手段和治国方略,用其治理天下。所以「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正如唐玄宗在《孝经注疏》所言,「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言先代圣德之主,能顺天下人心,行此至要之化,则上下臣人,和睦无怨」。

再次,《孝经》对中国文化及社会发展起到决定性的影响。(1)《孝经》是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基石。古人称《孝经》为「六经总会」、「五经总合」、「百王之大法也」。虽然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处处皆有谈及孝的义理,但内容分散,体例不一。《孝经》将儒家的孝道思想集中加以提炼,论述严谨精辟,可谓中华孝文化的基石。同时,对道教、佛教也产生了极大影响。

(2)《孝经》为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体系,集中体现为「五伦、五常、四维、八德」。但不论是五伦、五常,还是四维、八德,都是以《孝经》为理论依据,贯彻孝道宗旨。宋代经学家邢昺在《孝经正义》中一语中的:「孝经者,百行之宗,五教之要」。

(3)《孝经》为人们提供了精神信仰的追求。中国的汉民族,历史上是以自己的宗法家族作为精神的寄托,认为不需要寻找其他皈依,天地就是最高神灵。孔子在「感应章」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意为天地是民之父母,父母之灵就是生者的神,敬父母就是敬天地,天地感应其诚,就会彰明神灵,降临福瑞予以保佑。所以,孔子也尤为重视倡导祭祖,认为诚心实意在祠堂里进行祭祀,「追养继孝」,「善述先人之志」,不仅能使天国的祖灵遗志与子孙的现实事业融为一体,而且能使后人得到精神充实和信仰追求。

(4)《孝经》成为社会育人选人用人的基本标准。自汉朝始,就把儒家思想中的孝道,不仅视为家庭伦理的道德观念,而且作为治理天下的指导思想。因此,将《孝经》作为教科书,且在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汉书·武帝纪》),开始实行「举孝廉」的用人制度,把孝廉作为「察举」的主要科目,用孝道和廉洁作为选人用人重要标准。

尽管两汉时期朝廷选拔官吏还有其它方式,但举孝廉始终是预选官吏的主要途径。魏、晋、南北朝仍延用举孝廉的用人制度。隋代开始设立了科举制,《孝经》作为科举考试的主要题目,宋代将《孝经》列为儒学十三经,科举必考。即使当了官以后,发现有不孝行为也会立即受到弹劾。直到明、清时代人们还把举人叫作孝廉。举孝廉的用人制度,对历代国家的管理和政权的巩固曾发挥了重大作用。

(5)《孝经》为代古社会奠定了法律基础。在「五刑章」中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无一不是依此精神制定。无论秦律、汉律,还是明律、清律,都将不孝作为忤逆大罪重判。相反,父母管教子女,即使加刑过当,也可以从轻发落。即使是错杀,北魏律仅「徒五年」,唐律仅「徒二年」,明清律仅「杖六十或徒一」。

(6)、《孝经》为传统廉政文化提供了基本理论。虽然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产生时间,可追溯到文明诞生之初。夏、商、西周三代王朝,对贪贿惩戒的条规刑律已初见雏形。但《孝经》问世,孔子分别对天子、诸候、卿大夫提出「博爱广敬」、「位不期骄,禄不期侈」、「非法不言,非道不行」的一系列廉政理念,为我国的廉政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支,虽然其实质是为了维持封建统治集团的利益。但是,它对各级官吏提出明晣的道德自律和对各级官吏实行严格的礼法他律,对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和纯洁各级干部队伍,乃至净化整个社会环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2、佛教的孝道理论极大丰富了我国本土孝文化的内涵

首先,佛教的孝道为中国汲取世界优秀文化曾做出过不朽的贡献。佛教是一种以信仰为根本,解脱为目的,教育为中心,文化为纽带的印度宗教。

在公历纪元前后才传入中国,由于印度文化的出世思想极为浓烈,原本并不重视孝道,初期曾与儒、道曾形成严重的对立。佛教一度被视为入家破家、入国破国的邪教。为了适应中华伦理文化,后汉时期的佛教法师安世高,翻译了《父母恩重难报经》、三国时期康僧铠,翻译了《观无量寿经》,以及《地藏菩萨本愿经》、《盂兰盆经》等也先后被译引入中国,当时的中国人正因为看到佛教原来也讲孝道,才慢慢接受了佛教。

特别是宋代高僧契嵩所著的《孝论》,在继承前代佛教学者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把儒释道三家融汇在一起,从佛学角度对孝道进行了专门论述。这不仅填补了中国佛教没有孝道专著的空白,而且为外来佛教能位于中国的诸子百家前排,最终得以同传统的儒、道并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这个角度讲,佛教的孝道为中国汲取世界优秀文化曾做出过不朽的贡献。马克思曾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儒佛能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也说明了我国社会对它的需求,而它又恰好满足了这种需求。

其次,《孝论》提出的「孝戒合一」,从理论角度,为外来佛教的宗教伦理与我国的本土伦理的结合,确立了契合点。在《孝论》的「明孝章」佛曰:「孝为戒之端,子与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不仅把佛教戒律的基本原则和孝道合二为一,而且将孝作为戒之端,即孝为戒的出发点。

在「戒孝章」,还逐一阐明了佛教伦理的「五戒」和儒学「五常」的对应关系,「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最终推理出「戒为孝蕴」的结论,从而全方位地建立了儒佛之间孝文化契合的理论依据。

再次,佛教提出的「六道轮回」、「三世因果」,从宗教角度,强化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本土文化理念。关于因果报应,《易经》早有论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但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一时无法兑现时,特别是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时,世人积善行孝的信心就往往发生动摇。佛教把「六道轮回」、「三世因果」这一核心理论,作为孝道的基本教义,不仅从理论上论证了因果报应为自然法则,而且在实践中,使人们在困惑时得到解脱,坚定了世人积善行孝的信心。所谓「六道轮回」是指:天道、人道、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与地狱道,每一个生命者,无不依照自身的所作所为,自作自受,对号入座,如车轮回转不已,生死于这六条道趣,接受因果昭彰。

所谓「三世因果」,是指前世、今世、来世的因果报应。佛教的这一理论,在历史上曾发挥了的积极作用,概括起来至少有三点,第一,人的命运由自己掌握,决定人福祸的不是天神上帝,而是人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你积德行善,恪守孝悌,就会行天道。否则,你就会行饿鬼道,甚至下地狱。第二,坚定了人们善因善果的积极进取的信念,当处于顺境时,使人充满期望,当处于逆境时,使人能自我解脱,并能在困苦中看到曙光。第三,警诫世人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善因善果,恶因恶果,随人自取。可以说,佛教的「六道轮回」、「三世因果」观念,对中国古代自律理念的形成,产生着极其深刻的影响。

3、道教的孝道从正反两方面强化了世人行孝的自觉性

首先,孝道的代表作《文昌孝经》,对世人行孝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导价值。如果单从行孝的内容讲,可以说,儒学的《孝经》是中华孝道的理论篇,而《文昌孝经》则是中华孝道的实践指导篇,两经可谓天衣无缝的绝配。

《文昌孝经》既不失于道家特色,又不局限孝道理论,而是极力贴近民众意识,内容深入浅出,平实具体,语言通俗易懂,苦口婆心,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操作性,是世人行孝的实施细则。经文中除用大篇幅教诫子女对父母生尽其养,竭力孝敬,死则安葬,追思常存外,还在「体亲章」,从敬孝角度对孝子的一举一动,都作了详尽的教导。

「我有手足,父母一体。异母兄弟,总属天伦,恐有参商,残亲支体。叔伯同根,宗族一家,恐有乖戾,伤亲骨肉。祖曾上人,恐失奉事,悖亲孝思。子孙后裔,恐失字育,断亲嗣脉;恐失教训,败亲家规。子侄世系,恐失敦睦,贻亲庭衅。我夫我妇,子媳之职,恐失和敬,致亲不安。我有姻娅,属亲至戚,恐失夙好,致亲不宁。上而有君,为亲所主,恐有不忠,致亲以逆;下而民物,与亲并育,恐有不恤,损亲之福,外而友朋,为亲之辅,恐有不信,绝亲友道。师为我法,即为亲箴,事恐失贤,以违亲训;匪人壬人,亲之所远,交恐不择,以累亲志。仰而天高,帝位乎上。日月星斗,亲所敬畏。恐有冒渎,妄干天怒,致重亲辜;俯而地厚,群生资始,亲所奉履,恐有亵侮,业积暴殄,致延亲祸;中而神祗,司我亲命。恐有过犯,致减亲纪。一举一动,总期归善,以成亲德」。

经文中涉及到孝子十六个方面的行为准则,并概括为「十六恐」。既有对祖辈先人,又有对子孙后代、子侄后辈;既有对夫妇、亲家和连襟,又有对异母兄弟、叔伯兄弟;既有对既君主、老师,又有对亲朋好友。总之,上对天、下对地、中对神,立足于成全父母的德行,对孝子的一举一动,都给予了启发和期望。显见,道教是将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人的自主命运能力,追求终得圆满这一理念,从始到终贯注于孝道实践中,对修道者和世人行孝起到极好的实践指引导。

其次,道教以生前鬼神监督和死后地狱威慑的神学理论,影响并强化了修道者行孝的自觉性。在「孝感章」中,帝君曰;「朱衣与魁光,变幻文人心。遇彼不孝子,塞其聪明路;遇彼纯孝子,开其智慧途」。「惟孝格天,惟孝配地,惟孝感人,三才化成。惟神敬孝,惟天爱孝,惟地成孝。水难出之,火难出之,刀兵刑戮,疫疠凶灾,毒药毒虫,冤家谋害,一切厄中,处处祐之。孝之所至,地狱沉苦,重重救拔;元祖宗亲,皆得解脱;四生六道,饿鬼穷魂,皆得超升;父母沉疴,即时痊愈」。

帝君教诫:人在做天在看,朱衣神人和上天魁星,随时都会变幻文人心智。遇到不孝的子女,就会阻塞其聪明的道路;遇到纯洁的孝顺子女,就会开辟其智慧的道路。唯有孝能够感通天,唯有孝能够配享地,唯有孝能够感化人,天地人三才得以化生长成。唯有神敬重孝,唯有天热爱孝,唯有地成就孝。无论是出现水灾,出现火灾,刀兵刑戮,疾病瘟疫,毒药毒虫,冤家谋害,一切灾厄中,处处都能得到神灵的佑护。孝所到之处,沉沦于地狱的苦难,都会得到解救;始祖宗族,都会得到解脱;四生六道中的恶鬼穷魂,都能得到超升;即使父母病魔缠身,也会立即痊愈。

由此可见,道教是将其神学伦理和我国古代的社会伦理相融合,把社会伦理所要求人们做到的规范,化为其宗教信仰的构成因素,并加以整合与升华,创立出自己独特的孝道观念和教化系统,最终使孝道成为了信仰者获得神灵佑助的前提。历史事实证明,道教的这种说教方式,不仅强化了修道者行孝的自觉性,而且对于庶人这一群体来讲,比儒学伦理的礼法约束更直接有效,更具有强大的说服教育作用,在我国传统孝道的构筑和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综上述,儒、释、道教倡导的孝道,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均发挥了各自的独特作用。所不同的是,因为儒学倡导的「孝治天下」,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用和倡导,且历代统治者和儒学大师,普遍认同「孝为德之本」的理念,均在传统道德建设的系统工程中,突出强调孝道的功能,故儒学在统治阶层的重视度和在广大民众中的影响度,远胜于佛教、道教。

但在孝道范畴三教合一,殊途同归,佛教、道教从宗教角度倡导孝道所产生的理论和发挥的作用,又是儒学无法比拟的。应该说,是儒、释、道共同构筑了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共同培育了世界东方的孝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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