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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第七章解读_老子《道德经》全文解析及通俗译文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3-05-16 04: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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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经典名著《老子道德经》全文解释(上篇 第十六章)

《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其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即李耳,河南鹿邑人)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思想内容微言大义,一语万端。被华夏先辈誉为万经之王。《道德经》是除了《圣经》以外被译成外国文字发布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中华经典名著《老子道德经》全文解释(上篇 第十六章)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音读:dān),一字或曰谥伯阳。华夏族,出生于周朝春秋时期陈国苦县 ,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逝世于公元前471年。 老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今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核心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

中华经典名著《老子道德经》全文解释(上篇 第十六章)

《老子》是一本道家的哲理书﹐书中用”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演变,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点,认为”道“是”夫莫之命(命令)而常自然“的,所以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可以解释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有着”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绝对的本体的意义。认为一切事物的生成变化都是有和无的统一(”有无相生“),所以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强调无视更基本的。可谓博大精深。涉及面很广,包括政治经济、教育、军事,都体现着道家的哲学思想。另外还涉及到美学、历史、文学、宇宙学、人体科学等。它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对后世文学的影响不小。它主要阐述自然无为思想﹐其中包含了不少对立转化的朴素辩证观点。

中华经典名著《老子道德经》全文解释(上篇 第十六章)

上篇 第十六章 (修身)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归其根。[38]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39]

【注释】

[38]“复”,反复出现的,即规律。“根”,根本,源泉。老子的方法是辩证法的,这种方法强调一个永恒的“源泉”,所有规律都是从这个源泉自然而然地向前奔涌而出。老子是这样,黑格尔是这样,在某种程度上,马克思也是这样。

[39]这里又提到了一些概念,并且揭示了这些概念的内在联系:静、复命、常、明、凶、公、全、王、天、道、久。对于研究中国古典哲学应该是非常重要的。

【译文】

达到空虚已极的境界,保持清静得深厚的状态。万物竞相生长,我要观察它们的循环归复。万物众多,都要复归到它们的根源。复归到根源叫做“静”(静止),“静”叫做“复命”(归复本性)。“复命”叫做“常”(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保持不变的法则),懂得“常”的道理叫“命”(对事物本质的有理解)。如果不懂得“常”的道理而轻举妄动,那就会遭到凶兆。懂得“常”的道理,才能包容一切。能包容一切才会做到公正无私;能公正无私才会使人们归向;能使人们归向才符合自然;能符合自然才会符合“道”,能遵循“道”才会长久,从而终身不遭受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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