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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的成语-签合同必先搞懂“六金”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2-25 0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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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很容易混淆又专业区分的法律术语,我们常常一脸茫然。 比如,定金与订金,同音不同字,其法律含义也大不相同。 可是,这些词语却又时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不能对其含义进行掌握,也许会落入商家的圈套,蒙受损失。 今天我们就对那些经常出现的各种不同名目的缴费,进行法律上的区分,将来在生活中遇到,也可以知道它们背后代表的法律含义,更好的看懂合同内容。






一. 订金与定金


在商业活动签订合同,在我们买房子、买家电、买各种物品的时候,我们支付费用,不一定会一下子全额付款,有时候会预先支付一部分,作为对商品的预订。 在对方为我们开具收据的时候,会出现“定金”或是“订金”这样的词语。 一些人简单的认为,只要拿到收据,有了对方收款的凭证就可以了,未来如果不想要了凭着收据退款就可以了。 可是,订金与定金同音不同字,法律含义也相差甚远。


1. 订金


严格来说订金是对交付金的描述,而不具有法律实际含义。 它代表的是预付款,而不是合同双方对交易的承诺。 如果双方交易继续进行下去,支付的订金作为交易款; 如果付款方反悔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收款方应将订金全部归还。 当然,如果收款方出现违约,订金也应全部返还,但不需要再额外承担违约责任。


2. 定金


定金则是一种担保方式,当合同或收据中出现这样的字眼时,付款方所支付的则是对交易的一种保证。 法律上则认为此交易已经达成合意,交付定金则是为了督促双方履行合同。 定金需要以书面形式表述,而不能仅仅口头约定,同时对于定金的金额以及后续合同的履行应当在收据或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果在后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付款方出现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缴纳的定金则无权要求收款方返还; 收款方出现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当双倍返还对方定金。






二. 押金、保证金与违约金


除了上述常见的定金与订金之外,这几种金的出现频率也相当之高。


1.押金


我们经常在网上的租赁信息中看到这样的词--“押一付三”,这里的“押”指的就是押金。 押金在法律上属于风险抵押金,也具有一定的担保性。 但担保范围仅限于履行合同债务作补充性,并不是履行合同本身的担保,当支付押金的一方不能如约履行合同的时候,收押金的一方可以从押金中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比如,在房屋租赁中,当租赁合同结束时,如果租户对房屋内的设施保护完好,水电煤气等各种费用也都清算完毕,房主则会将押金全额退还。 如果租户对屋内设施造成了损毁,或是需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结清,则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2. 保证金


保证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可以顺利进行,而产生的一种担保方式。 一般会将保证金预先交付对方或是放在第三人处。 这种形式常发生于金额较大或专属度较高的交易中。 例如,在定制家具的时候,往往需要先缴纳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家具做好了,订货方却反悔的情况发生。 即使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可以从保证金中获取赔偿金或违约金。


3. 违约金


违约金是违约一方根据约定或法定向另一方支付金钱弥补他人的损失一种惩罚补偿方式。 交易双方通过预先约定,就违约后所承担的责任达成一致,违约方支付一定的钱款给对方。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有定金又约定有违约金,那么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被违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违约金的任意一种规则(二选一原则,不能同时主张)。






三. 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违约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金又不足以支付损失的费用,所以额外支付的一种钱款方式。 赔偿的范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包括财产的损失、减少、消失和因为损失所造成的费用支出以及合同履行完成后所获得的收益。 也就是说,赔偿金既包含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


搞懂了以上各种 “金”,有没有更好地帮助你看懂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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